关于调整我校控烟工作小组成员的通知〔2017-4号〕

发布者:后勤发布时间:2017-06-26浏览次数:862

学校各部门:

2010年10月29日我校成立了控烟工作小组,负责学校控烟工作,建设健康校园是师生的共同责任。2017版《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》已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,根据《上海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<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>实施方案》的要求,经学校研究,现调整小组成员如下:

组 长:陈小冰

副组长:缪 晓

成 员:(按姓氏笔画排序)

车荣华 朱慧华 闫晓天 孙鸿杰 陈正芹

陈跃来 金卫东 陶思亮 蔡贞贞

上述成员职务如有变动,由接任其职务的同志自然接替。

具体工作由相关部门落实。

特此通知。

上海中医药大学

2017年6月26日

附件:关于调整我校控烟工作小组成员的通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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